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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扣缴义务人是什么意思?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交纳义务的单位。税务机关按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税法规定代扣税款,并按规定期限缴库,否则依税法规定受法律制裁。
1、扣缴义务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交纳义务的单位。税务机关按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税法规定代扣税款,并按规定期限缴库,否则依税法规定受法律制裁。
3、扣缴义务人的确定是基于收入分散、纳税人分散的情况。确定扣款义务人,就是采用源泉控制的方法,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防止偷漏税,简化纳税手续。例如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以支付纳税人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百练会计】-山师校区为您解答,祝您工作顺利!
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区别?
纳税人和负税人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纳税人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也就是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负税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当纳税人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把税款转嫁或转移给他人的,纳税人就不再是负税人,被转嫁或转移的他人才是真正的负税人。在不存在转嫁或转移的情况下,纳税人同时就是负税人。
存在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价格和价值背离引起的税负转嫁或转移造成的。出现这种情况,一是因为国家为了调节产业,有计划的将一部分的税负通过价格与价值的背离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例如对烟、酒征收消费税就属于这种情况。二是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的价格总是围绕商品价值上下波动,当某些商品的市场需求大于厂家的供给时,纳税人就可以通过提高商品的价格把税款转嫁给消费者,从而使得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
纳税人是真正承担纳税义务的人,而扣缴义务人只是因为与纳税人发生了某种经济联系,法律便赋予其代扣代缴或是代收代缴的义务。扣缴义务人只是负有代缴的义务,并不是真正的纳税人。
三、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中《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四、扣缴义务人怎么修改?
扣缴义务人修改需要在填报记录里修改。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里面有你填写的记录,点进去,里面有填写的记录,点进去有修改和作废,点进去填写你需要修改的信息,在里面修改你需要修改的信息,按照填写的步骤修改填写,这样就可以修改扣缴义务人
五、扣缴义务人如何理解?
扣缴义务人是指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国家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个人收入信息、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从其应税所得中扣缴并上缴国家财政的单位和个人。
1.扣缴义务人是指向国家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个人收入信息、扣缴并上缴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单位和个人。
2.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和上缴,由单位和个人来进行操作。
作为单位或个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纳税人个人收入信息,并在收入发放时扣缴并上缴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以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
3.扣缴义务人所承担的纳税义务不仅仅局限于个人所得税,还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各种税种。
扣缴义务人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及时、准确地报告纳税人信息,正确计算应扣缴的税款,准确地上缴所扣缴的税款,确保税收的公正、合法和规范运作。
六、什么是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必须是与纳税人之间有支付和收入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才能充当扣缴义务人,其扣缴义务主要包括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两种。
扣缴义务人既非纯粹意义上的纳税人,又非实际负担税款的负税人,只是负有代为扣税并缴纳税款法定职责之义务人。它的义务由法律基于行政便宜主义而设定,为法定义务。它同样要面对国家和征税机关,常常会同时扮演纳税人的角色,他们的很多基本权利应该是一致的。
七、温馨提示:您作为法定扣缴义务人,请依法履行扣缴义务,企业该如何纳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七条规定:“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规定:“七、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解缴代扣税款。扣缴义务人发生到期应支付而未支付情形,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非居民企业取得应源泉扣缴的所得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相关应纳税款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实际支付之日。
非居民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取得应源泉扣缴所得税的同一项转让财产所得的,其分期收取的款项可先视为收回以前投资财产的成本,待成本全部收回后,再计算并扣缴应扣税款。”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规定:“一、关于到期应支付而未支付的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问题
中国境内企业(以下称为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签订与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如果未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日期支付上述所得款项,或者变更或修改合同或协议延期支付,但已计入企业当期成本、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中作税前扣除的,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如果企业上述到期未支付的所得款项,不是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而是计入相应资产原价或企业筹办费,在该类资产投入使用或开始生产经营后分期摊入成本、费用,分年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应在企业计入相关资产的年度纳税申报时就上述所得全额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如果企业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之前支付上述所得款项的,应在实际支付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八、扣缴义务人还是综合所得?
扣缴义务人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当中的时候,会将全年的单位代出来,自行选择都可以。
九、扣缴义务人编码填什么?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编码,与税务登记证号码不是一回事。
个人所得税系统 “扣缴义务人编码”与初始化文件名起始一串数字一致。
如果初始化文件名以“3403”起始,扣缴义务人编码请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如果初始化文件名以“0301” 起始,扣缴义务人编码请填写微机编码。
这个初始化文件编码,是纳税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
3403为企业编码,有税务登记证的;
0301是非企业编码,是没有税务登记证的机关和团体。
税务登记证号是发证机关给出的一张税务"身份证",按行业类别不同,有国税税务登记证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国税的税务登记证是有一定的规律的,比如3201,021361,60586, 320102是单位的的行政区划,1361,605,86是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地方税务局在2001年以前与国税是同样的规律,自2001年以后地方税务局的登记证号就是由电脑自动按顺序生成的了。
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各种类型的企业,也可以是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部队、学校和其他单位,或者是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经营者和其他自然人。
十、如何修改扣缴义务人?
1、打开并登录手机上面的个人所得税app,进入首页之后,选择下面的“查询”。
2、选择我的记录中的“填报记录”。
3、选择新填写的填报记录,并点击进入。
4、进入填报详情后,可以看到当前填写的扣缴义务人信息,可以点击下面的“修改”按钮进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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