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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关系是什么? - 淘丁财务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232 手机端

一、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关系是什么?

  所递延所得税得税费用(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的确认方法有两种: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不管企业采用那种核算方法,其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也就是应纳所得税额都是一样的。在应付税款法下,不确认时间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因此,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企业应纳所得税额是一致。而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要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费用确认的影响,因此,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应交所得税确定下来了(纳税申报表汇算清缴算出数据),但是,里面的时间性差异如何在账面上体现呢?所以,就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两个科目调整,将理应归属于以后期间的所得税费用挪后,将应归属于本期的所得税费用提前,所以,就有了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通俗理解:另外,可以从所得的角度考虑,资产增加了,费用减少了,负债减少了,总净资产理应增加。但是,税法上不确认这种增加。如果这种增加是确实的,那么,就该为这种增加多交税,就形成了递延所得税负债。   同理,资产减少了,费用增加了,负债增加了,总资产相应就减少。可税法不确认这种减少。但确实是减少了,税法暂时不确认,以后也要确认,这种减少,就会让以后少交税,就形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企业所得税和利润关系?

企业所得税=利润*所得税税率。有利润就交所得税,没有就不交所得税。

三、利润总额和所得税的关系?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利润总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是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的十分重要的经济指标。  净利润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后公司的利润留成,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收入。净利润的计算公式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是一个企业的最终经营成果,净利润多,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好;净利润少,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差,它是衡量一个企业经营效益的主要指标。

四、营业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关系?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三个税种均属于流转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属于平行征收,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生产销售和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主要指劳务具体包括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业、邮电通信业、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增值税和营业税几乎涵盖了生产销售,提供劳务的所有领域,征税范围宽。消费税仅对十四种商品征收包括:烟、酒、珠宝首饰、烟花爆竹、成品油、汽车、摩托车、游艇、轮胎、高档手表、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五、“递延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收益”是什么关系?

“递延所得税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费用”都是“所得税费用”科目的明细科目,如果账面价值大于计税价值,那么就是说明应该补税了,所以是递延所得税负债,要是账面价值小于计税价值,那么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

有如下公式帮助你理解:

1、递延所得税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

2、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

3、递延所得税=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

这个公式得出的正数,就是递延所得税费用;负数,就是递延所得税收益。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的必须是“所得税费用”,这样才会影响递延所得税费用或递延所得税收益。

六、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与联系:

1、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两者都是流转税。

2、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或委托加工、进)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税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额的税基是相同的,均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3、消费税是增值税的配套税种,它是为适应建立以增值税为普遍调节税种,对生产经营环节实行普遍征收,辅之消费税作为特殊调剂税种,选择部分消费品(香烟,酒类,化妆品,高档轿车等),实行交叉征税的双层调节机制的流转税而设置的一个新税种。

4、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税种,中央收取75%,地方收取25%。但交增值税的时候是交到国税,然后由国税划拨25%给地税。消费税是中央税种,全部归中央所有。

七、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关系是什么?

相同:都是流转税,即对商品流转额征收的税.不同:

1.征税范围不同,增值税是针对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劳务征税,营业税是交通运输,建筑业,文化娱乐业,服务业,邮政电信业,出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等征税,消费税是针对特定消费品,在增值税之外再加征的一道税.一般而言,征消费税的都要征增值税,征增值税的不会再征营业税.

2.与体格的关系不同,营业税和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

八、计算所得税时,消费税是可以抵扣的吗?

消费税是价内税,和成本核算有关系。增值税是价外税,和成本核算没有关系。

假如你生产一件产品,成本是70元,你定价90元,利润为20元,而假如消费税率是10%,你为了不影响利润,就要在定价90元的基础上加上消费税金,90/(1-10%)=100元,这样你的利润则保持不变。增值税在这里不考虑,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你在卖出产品时肯定要按照100*17%的税率从买家那里收回17元的增值税款的。

这样你收入100元(不考虑增值税),上缴10元的消费税,还剩90元,会计利润为100元-成本70元-消费税金10元=20元,而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如果不允许扣除消费税金,则要在你的会计利润上调增10元,你的应纳税所得额就变成了30元,而你确实只赚了20元,却要按30元对你征税,这样明显是不合理的。

所以消费税金是允许扣除的,也应该扣除的。

九、消费税与企业所得税有哪些共同点?

你问的问题涉及太广泛而且不能简单只言片语解释,我只能从一个基本面进行概括。

企业所得税是以利润总额为基础进行纳税调整计算缴纳的,所得税与企业利润相关,而消费税的缴纳是通过税金及附加核算,因此消费税是所得税的准予扣除项目。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5%或20%);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报表利润总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 纳税调整-以前年度亏损所得税=利润*税率

消费税计算公式:

【1】单一从量消费税中的计算方式为消费税=按数量计算。

【2】单一从价消费税中的计算方式为消费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

【3】复合计税消费税中进口环节的消费税计算方式为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税。

【4】复合计税消费税中自产自用的消费税计算方式为消费税=(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税。

【5】复合计税消费税中委托加工代收代缴消费税的消费税计算方式为代收代缴消费税=(材料成本+加工费+辅料+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税。

看似不存在共同点,但每一个计算环节都是一环扣一环,形成体系。

十、固定资产折旧和所得税之间的关系?

  简单说,折旧能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即减少利润,利润减少从而所得税减少。  具体而言: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用中的那部分价值。折旧的核算是一个成本分摊的过程,即将固定资产取得成本按合理且系统的方式,在它的估计有效使用期间内进行摊配。这不仅是为了收回投资,使企业在将来有能力重置固定资产,而且是为了把资产的成本分配于各个受益期,实现期间收入与费用的正确配比。而不同折旧方法使每期摊销额不同,从而影响企业的应税所得,影响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限中加快得到补偿。但这并不是指固定资产提前报废或多提折旧,因为不论采用何种方法提折旧,从固定资产全部使用期间来看,折旧总额不变,因此,对企业的净收益总额并无影响。但从各个具体年份来看,由于采用加速的折旧法,使应计折旧额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摊提较多而后期摊提较少,必然使企业净利前期相对较少而后期较多。  从应纳税额的现值来看,运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时,税额最少,年数总和法次之,而运用直线法计算折旧时,税额最多。原因在于:加速折旧法(即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在最初的年份内提取了更多的折旧,因而冲减的税基较多,使应纳税额减少,相当于企业在初始的年份内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这样,其应纳税额的现值便较低。在运用普通方法(即直线法、产量法)计算折旧时,由于直线法将折旧均匀地分摊于各年度,而产量法根据年产量来分摊折旧额,该企业产量在初始的几年内较高,因而所分摊的折旧额较多,从而较多地侵蚀或冲减了初始几年的税基。因此,产量法较直线法的节税效果更显著。在比例课税的条件下,加速固定资产折旧,有利于企业节税,因为它起到了延期缴纳所得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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