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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罚款缴纳期限? - 淘丁财务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117 手机端

一、环保罚款缴纳期限?

环境行政处罚履行期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要送达当事人,自送达日期算起,当事人应在15日内缴纳罚款;15日满后还没有缴纳罚款的,在当事人没有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下,执法机关要进行履行行政决定的催告,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通知书送达后,在当事人没有异议的情况下,10日内仍不缴纳罚款的,这时行政机关才能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作出决定的这个时间必须在催告通知书送达10日后和不超过三个月内,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后再向法院提出行政强制执行的申请。所以说行政强制催告书的期限是10天。

二、行政强制的类型有哪些?

一是执行性强制措施。执行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针对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相对人,为促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又可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甚至直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其实,行政强制执行与其说是一种行为,倒不如说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行政主体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直接作用于相对人,以确保义务内容的实现。对这种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也有主体、方式、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行政强制执行是对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全过程的综合概括,其中起决定作用、居于中心地位的仍然是行政强制措施。由于采取这种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实现义务的内容,故在理论上和实务中习惯于将其称为执行性强制措施,它理应成为整个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形态或一个组成部分。将执行性行政强制措施排除在行政强制措施之外,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

二是即时性强制措施。即时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为排除紧急妨碍、消除紧急危险,来不及先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直接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或行为采取的断然行动。行政即时强制的决定与实施往往同时作出,二者之间一般没有时间间隔,也很难作先后之分。因此,在实务中观察,行政主体采取的是一个断然的行动,有关相对人感知的是限制或影响自身权益的手段或措施。这是人们一般对行政即时强制和行政即时强制措施不加区分的主要原因。此外,由于即时强制是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实施的,其过程相对短暂,其程序也比较简单、甚至没有强制性程序,故行政即时强制措施几乎可以等同于行政即时强制。但是在观念上,我们仍然可以将行政即时强制措施理解为行政即时强制过程中所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简称行政即时强制措施。

三是一般性强制措施。这类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情况,或者为了预防、制止、控制违法、危害状态,或者为了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现实需要,依职权对有关对象的人身或财产权利进行暂时性限制的强制措施。与执行性强制措施不同,在采取这类强制措施之前,并没有为被强制的相对人设定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采取这类强制措施的目的也不是为了促使相对人履行义务,其具体目的因遇到的具体情况和行政机关追求目标的不同而不同,可能是为了查明情况,也可能是为了预防、制止或控制违法行为、危害状态,还可能是为了保障和辅助后续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与即时强制措施也不同,在采取这类强制措施之前,不存在作为即时强制事实条件的“紧急事态”,一般也没有其他特别紧急的情况,它完全是在“不紧急”或正常情况下根据需要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不缴纳环保税,会怎么样?

该交的税必须要交,不交后果只能是多交税,即多交滞纳金和罚款部分

三、2019环保汽修罚款标准?

一、禁止将废弃机油、波箱油、制动器油、齿轮油等危险废物交由不具备处理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处理。根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或者委托无许可证企业和其它生产经营单位收集、堆存、利用的,将被除以罚款,同时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

二、禁止倾倒废机油、波箱油、制动器油、齿轮油等危险废物,比如将废机油倾倒到厕所、下水道,或者运输到山区荒野丢弃等。根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固体废物,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

三、禁止将喷漆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正在喷漆作业的应启动污染防治设施。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将会被处罚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禁止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机油。如销售假机油、劣质机油、高仿波箱油等。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发动机油的,将被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假机油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五、禁止以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方式通过环保检测。法律虽明令禁止,但总有人以身试法。比如,从机动车上卸下不合格的三元催化器,然后装上合格的三元催化器再去检测站进行尾气检测。这种方式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可以对维修单位处以每辆车五千元的罚款,公安机关也可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经营有风险,开店需谨慎。以为别人看不到的也只是你以为的,目前检测站四周都安装有摄像头,并实时上传系统,专人负责盯着。守法经营才能长久,违法行为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四、环保税怎么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7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将《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予以发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分为A类申报表与B类申报表。A类申报表(附件1)包括1张主表和5张附表,适用于通过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还需要填报减免税相关附表进行申报。B类申报表(附件2)适用于除A类申报之外的其他纳税人,包括按次申报的纳税人。

首次申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同时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附件3),包括1张主表和4张附表,用于采集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五、什么是环保税?

1、 对排放污染所征收的税,包括对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及汽车排放的尾气等行为课税,如二氧化碳税、水污染税、化学品税等。2 、对高耗能、高耗材行为征收的税,也可以称为对固体废物处理征税,如润滑油税、旧轮胎税、饮料容器税、电池税等。3、 为减少自然资源开采、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资源而征收的税,如:开采税、地下水税、森林税、土壤保护税。4 、对城市环境和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征税,如:噪音税、拥挤税、垃圾税等。5、 对农村或农业污染所征收的税,如:超额粪便税、化肥税、农药税等。6 、为防止核污染而开征的税,主要有铀税。扩展资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税务机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应当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法律明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定期交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六、环保税计税依据?

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应税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污染当量数。应税大气污染物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税。应税水污染物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税;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税。

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固体废物的排放量。排放量=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应税固体废物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

应税噪声的计税依据: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每月统一定额税。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的排放量:

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七、环保税怎么算?

环境保护税法将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确定为纳税人,将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污染物列为征税对象。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问题

环境保护税法第八条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计算方式: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前三项)×具体适用税额

应税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案例1:某企业2018年1月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氟化物各10千克,一氧化碳、氯化氢各100千克。甘肃省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2元/每污染当量。这家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计算该企业1月大气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0.95、0.87、16.7、10.75分别为相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

第一步,计算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单位:千克)

二氧化硫:10/0.95=10.53

氟化物:10/0.87=11.49

一氧化碳:100/16.7=5.99

氯化氢:100/10.75=9.3

第二步,按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排序

氟化物(11.49)>二氧化硫(10.53)>氯化氢(9.3)>一氧化碳(5.99 )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单位:元)

氟化物:11.49×1.2=13.79

二氧化硫:10.53×1.2=12.63

氯化氢:9.3×1.2=11.16

二、应税水污染物问题

环境保护税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计算方式: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第一类前五项、其他类前三项)×具体适用税额

应税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案例2:某企业2018年1月向水体直接排放第一类水污染物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总银各10千克。排放第二类水污染物悬浮物(SS)、总有机碳(TOC)、挥发酚、氨氮各10千克。甘肃省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4元/每污染当量。计算该企业1月水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0.0005、0.005、0.04、0.02、0.025、0.02分别为第一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4、0.49、0.08、0.8分别为第二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

第一步,计算第一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单位:千克)

总汞:10/0.0005=20000

总镉:10/0.005=2000

总铬:10/0.04=250

总砷:10/0.02=500

总铅:10/0.025=400

总银:10/0.02=500

第二步,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排序

总汞(20000)>总镉(2000)>总砷(500)=总银(500)>总铅(400)>总铬(250)

第三步,计算第一类水污染物应纳税额(单位:元)

总汞:20000×1.4=28000

总镉:2000×1.4=2800

总砷:500×1.4=700

总银:500×1.4=700

总铅:400×1.4=560

第四步,计算第二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单位:千克)

悬浮物(SS):10/4=2.5

总有机碳(TOC):10/0.49=20.41

挥发酚:10/0.08=125

氨氮:10/0.8=12.5

第五步,对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排序

挥发酚(125)>总有机碳(20.41)>氨氮(12.5)>悬浮物(2.5)

第六步,计算第二类水污染物应纳税额(单位:元)

挥发酚:125×1.4=175

总有机碳:20.41×1.4=28.57

氨氮:12.5×1.4=17.5

三、应税固体废物问题

环境保护税法第四条第(二)项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为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计算方式:应税固体废物应纳税额=【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免征)-贮存或者处置量(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

案例3:某企业2018年1月产生尾矿1000吨,其中综合利用的尾矿300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贮存200吨,计算该企业1月尾矿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尾矿适用税额为15元/吨。

应纳环境保护税:(1000-300-200)×15=7500(元)

四、应税噪声问题

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一个单位有不同地点作业场所的应分别计算,合并计征;同一单位边界多噪声超标按最高处声级计算;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标,按两处计算;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

计算方式:应税噪声应纳税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案例4:某企业2018年1月在甲、乙两地作业均存在夜间噪声超标。甲作业场地一个单位边界上有两处噪声超标,分别为超标1-3分贝、超标7-9分贝,超标天数为16天;乙作业场地沿边界长度110米,有两处噪声超标,分别为超标1-3分贝、超标7-9分贝,超标天数为14天。计算该企业1月噪声污染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工业噪声超标1-3分贝适用税额为350元/月,超标7-9分贝适用税额为1400元/月。

甲作业场地应纳环境保护税:1400(元)

乙作业场地应纳环境保护税:(350+1400)/2=875(元)

八、环保税征税范围?

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是法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大气污染物是指向大气排放,导致大气污染的物质,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水污染物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的,能导致水体污染的物质,包括重金属、悬浮物、动植物油等;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包括煤矸石、尾矿等;噪声是指工业噪声,即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九、环保税征收标准?

据报道,自2018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将正式实施,按照规定四大类污染需要征税 建筑和交通噪声暂未纳入,同时居民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未纳入征税范围。

报道称,环境部负责人表示,现行排污费由环保部门征收,改征环境保护税后,将由地税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征收管理,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管理,环保部门负责依法对污染物监测管理。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3.9元,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8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标准为每吨5元—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标准为每月350元—11200元。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希望环保税的实施有助于环境治理的改善!

十、老师,怎样判断一个公司是否需要缴纳环保税?

查环保税法,看是否有应税行为。实务中简单一点说,原来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的单位,通常是要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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