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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辐射的意义? - 淘丁财务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51 手机端

一、海南自贸港辐射的意义?

海南,面向南海,辐射太平洋,是中国南下的重要通道。海南省连接南海贸易通道,地理位置非常重要。海南省快速发展既有利于提高海南省在东南亚地区的经济地位,扩大我国对东南亚的影响力和投射范围,推动“一带 一路”区域合作和联动发展,也有利于推动我国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扩大国内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

二、海南自贸港实行零关税经济真的能飞速发展吗?

原出处:中国新闻网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news.com/cj/2021/09-03/9557877.shtml

中新社北京9月3日电 (记者 刘亮)“自贸试验区设立近8年,国务院每年都出台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的政策文件。请问,这些政策措施效果如何?自贸试验区这些年的建设成绩如何?”

  近日,中国官方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在3日下午举行的中国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面对媒体的提问,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自信地介绍起中国自贸试验区取得的成绩。

  “今年前7个月,21个自贸试验区进出口额占到全国的16.6%,同比增长42%。”王受文说,“这个速度要比全国的平均速度高10个百分点以上。”

  “实际利用外资,21个自贸试验区占到全国的17%,同比增长33.5%,这也比全国吸收外资的增幅要高好几个百分点。”

  他表示,这些亮眼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政策制度的有力支持。例如,在投资方面,自贸试验区推出了全国第一张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由当初的190项压减到现在的30项,开放水平在不断提升;在贸易领域,全国第一个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也是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上线的,大大提高了贸易便利化程度。

  “在自贸试验区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在实施这些政策措施取得效果的同时,既为全国的稳外贸、稳外资作出了贡献,也为自贸试验区自身外向型经济发展、产业发展作出了很大的推动。”他表示,未来,中国将在专项政策措施等方面继续为自贸试验区加大探索。(完)

【编辑:苑菁菁】

三、关于海南自贸港?

海南是全中国第一个自贸港。

2018年10月1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同日下发了总体建设方案。海南凭什么成为自贸港呢?

海南进行全域试点,这颗“南海明珠”享受到中央史无前例的厚爱。

海南全岛3.54万平方公里面积都是自贸区;并有望成为世界上面积第一大的自贸港,远超香港1106平方公里、新加坡719平方公里、迪拜3980平方公里。

海南的未来,绝不是成为下一个香港,下一个澳门,而是再造一个“中国”,为中国命运转折点寻找方向。智慧海南的想象空间很大,不可能成为金融中心和博彩中心。

1、海南不是金融中心

香港之所以能够成为国际金融中心,有一个很大的前提条件,就是香港本身就是国际航运中心。

它紧挨着内地,市场腹地纵横千里,充当了内地与世界之间的“超级联系人”,香港每年的集装箱吞吐量,可以超过2000万标箱。物流、航运的发达,孵育了后续诸多的金融需求。

新加坡的崛起也是差不多的道理。由于背靠马六甲海峡,新加坡成为全球贸易网络中最繁忙的十字路口,并发展起了转口贸易、加工制造、航运维修等产业,进而延伸到了航运融资、航运保险、航运结算等。

由上所示,金融中心起源于航运中心,前者的发达离不开航运的反哺。

2017年,海南进出口总额为702.4亿元,仅占全国277923亿元进出口总额的0.25%,体量非常之小。海南并不是中国海上丝绸之路上的重要节点。

中央明确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不以转口贸易和加工制造为重点”。出于生态保护的考虑,海南并不适宜发展粗加工业等容易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业。因此,海南的下一步重心在于旅游、医疗、教育等服务业,而不是致力于把金融、航运做强。

金融属于知识密集型产业,海南缺乏人财力,站在了服务行业鄙视链的上端。香港集聚了华尔街、伦敦金融城的高端人才,才撑起一个全球第三金融中心的位置。对于海南这样一个一穷二白的大农村,目前不可能成为金融中心。

2、海南不是博彩中心

海南也不会是博彩中心。因为内地反腐,澳门博彩行业已有下行势头。如果另开一个博彩中心抢生意,拉低澳门的税收和GDP,“一国两制”的优越性是世界瞩目的。

近年来不断有人唱衰香港,澳门更要得扶持。所以,想要海南开赌场、搞博彩、放开跑马,比起经济账,国家战略显然对大局更为重要。

历史上全国人大对自贸区、经济特区的法律豁免,向来都只局限于经济领域。而赌场、跑马要解禁,涉及刑法领域的豁免,这就牵扯到了意识形态和伦理道德,非常复杂,历史上也没有过先例。

那些期待海南放开博彩,靠一些激烈手段来刺激、拉动旅游业的人,这种观念不符合中国文明发展。

海南自贸区的试点内容中,约有60%是现在中国11个自贸区已经尝试过的事情:取消船舶(含分段)及干线、支线、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外资股比限制;取消国际海上运输公司、国际船舶代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取消新能源汽车制造外资准入限制等等。

3、海南是中国特区

海南其实是作为后进生在追赶别人,要先把别的自贸区已有的成熟经验复制在手,然后再谋求发展。

海南的起点较低,注定了很难在经济上成为下一个香港,下一个新加坡,成为国际一流的航运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这不是海南所能企及的位置。

它最重要的历史使命,并不是向上去塑造中国经济的高度,而是向下去全力探索中国经济禁区的深度,为再造一个“中国”做好准备。

作为中国最“特”的特区,中央对于海南抱有非常大的期待。

4、上天恩赐的最佳试验田

过去40年,中国栉风沐雨,砥砺前行。就在大国崛起的关键性节点上,全球政经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

2018年12月30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正式生效,该协定覆盖范围占全球经济总量的13%和全球贸易总量的15%。

2018年7月25日,美欧自贸区同意启动谈判,一旦落地,其范围将覆盖全球经济总量的50%,全球贸易总量的33%。

2019年2月1日,欧盟与日本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正式生效,该协定覆盖范围占全球经济总量的30%,全球贸易总量的40%。

这些贸易小圈子门槛极高,一上来就是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尤其强调美国利益至上,他想抛开WTO这个更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格局另起炉灶,拉拢起欧洲、日本等一帮发达国家建立自贸俱乐部。

这对尚处于转型期的中国,要求极高,有被边缘化的危险。

2013年上海自贸区的成立,其实就反映了中国很早就开始布局,准备对接世界上通行的经贸规则。中国以自己的步伐和节奏在推进这一布局。这几年来,中国相继建了11个自贸试验区,积累了一系列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在海南自贸港。预防撞上无形的“玻璃门”“弹簧门”。

中国开放的边界到底在哪里,经济的禁区到底有多深?中国急需有一个地方挺身而出,为国家做好压力测试和风险测试。在这个时候,海南进入了中央的视野。

第一,海南具有相对独立的地理位置。11海里的琼州海峡就像一道天然屏障,将海南与大陆隔离开来,使得海南岛不会像浙江自贸区的舟山、福建自贸区的平潭那样,离大陆太近,进出通道尽在掌控之中。

有这个优势,很多试验才能大胆地推下去。如海南自贸区总体建设方案中提出,要“积极支持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15天入境免签政策”,这要是放在内陆地区是很难想象的,因为内地桥路相通,外国人免签入境后,拦路打个顺风车就能流入全国各地,根本无从追踪,难免存在各类隐患。

第二,海南经济规模较小,但又是一个完整的地理单位。2021年,海南省的GDP总值6475.2亿元,仅占全国总量的0.57%。海南整个省的体量也就相当于一个三、四线城市的水平。因此实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的规模也比较小,是可以承受的。

另一方面,2021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海南常住人口为1008.12万人,比香港、新加坡两个自贸港还要多一些,对试验来说人口充足。而且海南是省级行政体制,下辖19个市县,层次丰满,拥有一个完整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圈,简直是上天恩赐的最佳试验田。

5、凭什么海南是自贸港

早在2017年的十九大报告中,中央就提出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赋予自贸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探索自由贸易港建设。

自贸港是拔高中国经济的高度,为什么不选上海或者广东,而是舍近求远,选择一个各方面基础都很薄弱的海南呢?可见醉翁之意不在酒。

国家经济引擎有粤港澳大湾区就够了,有长三角就够了,有京津冀就够了,造经济增长极的事情有更优秀的选手在。海南的任务,在于探索中国改革开放的边界和深度。

早在2018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一份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这份顶层设计透露出了海南建设的时间表:到2020年,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到2025年,自由贸易港制度初步建立;到2035年,自由贸易港的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

从这份时间表可以看出国家战略,海南探索深度的时间并不长。前两年用来打基础,以追赶其他兄弟省市建成自贸区。两年后,就要马上切换进入自贸港模式,用5年时间打造出自贸港的初步框架。

自贸港是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要求资金、货物、信息、人员的自由流动。海南要做中国第一个自贸港,就意味着海南必须朝着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的方向努力,率先实现这样的画风。

关税上,海南并不是对所有的进出货物免征关税,但比现今9.8%的平均关税低得多。

壁垒上,海关估价、检验检疫、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等技术壁垒将逐步取消,不再设置一道道防火墙来保护本国没有比较贸易优势的产业,而是让竞争提振本土产业实力。

投资上,除了涉及国家安全领域之外,内外资一视同仁,给予外资准入前的国民待遇,将市场准入门槛降为国内最低的“洼地”。

通关上,程序上极为简便,除了禁止进出口以及需要检验检疫的特殊货物外,其他货物一律不用报关和统计,靠岸即可直接放行卸货。

2019年1月12日,海南拉来了马云、马化腾、梁建章、宁高宁、周其仁等人,成立了海南省政府首届企业家咨询会议。马云在主持成立大会时提建议说,海南在贸易方面可对标香港实行税制改革,在全岛流通和消费领域取消关税和增值税,并取消不必要的进口管制,允许货物自由进出和流转。政策是否能落实,中央是否批准,不去努力就永远没有,努力了未必有,但不努力肯定没有。

在海南自贸港里,我们平常一些敢想不敢做的“硬骨头”,是完全可以先行探索、先行试验的。其实企业家们就是希望海南的实验可以更大胆一些。

的确,在海南推进改革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丝毫不亚于在计划经济时代办经济特区。这不是单靠海南省自己的力量就能实现的,还需要中央各部门的扶持。

归根结底,闯禁区成功与否,关键还在于海南自身。历史上,中国几次遇到结构性问题的转型门槛,都被巧妙地回避掉了,民众最熟悉的莫过于那条最轻巧的道路,即用房地产拉动经济。

海南也曾经一味地走捷径、抄快路,海南走私汽车,房地产泡沫崩盘,以及国际旅游岛建设时沦为房地产加工厂。

2020年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工程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受贿达1.07亿余元。2020年12月,法院判处张琦无期徒刑。

这种急功近利、想赚快钱的暴富心态使得海南错失了历史性机遇。如今,改革举措落实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

在国运的十字路口上,海南又一次迎来了巨大的历史使命。

突破禁区闯出去,给中国杀出一条血路来,40年前是深圳,40年后的今天要看海南。1998年3月,朱镕基在当选总理时曾说过。“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都将勇往直前,义无反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6、海南疫情防控靠刷脸

春节前夕,海南迎来旅客入岛高峰。随着近日海南“健康易通”智能防疫终端的部署,入岛旅客即使没有智能手机,也能在海口、三亚、万宁、文昌、琼海等地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场所,通过刷脸等方式,对健康码、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健康信息进行快速核验。

通过刷脸,能够有效提高查验健康信息的精准度和管控效率,让旅客通行更顺畅。特别是老年人和没有智能手机的人员,在返乡旅途时,可以通过刷身份证或刷脸自动核验健康信息,让疫情防控有精度更有温度。

“健康易通”的快速部署只是“智慧海南”工作的一个注脚。海南正在多点布局全面推进智慧海南建设,目前主要以智慧政务、智慧医疗及社管平台等为抓手。

以海南省社管平台为载体,抓好人流、物流、资金流,防范化解风险。作为自贸港建设的必须路径,封关运作工作尤为重要。建设智慧海南,是支撑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抓手。

海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2年将推进“智慧海南”,34个重大工程项目和7项改革举措落地实施。

重点抓好口岸优化布局、非设关地综合执法站运行、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建设等项目,推动制定进出岛货物物品管理办法,深化税制改革研究。

(图片来源网络,侵权必删)

四、海南自贸港智慧监管?

自贸港急需要解决的是城市排水问题。搭建好平台才可以。监管什么呢?信息化,最重要的是网络畅通,全岛都可以上国际互联网应该才是最重要的基础开放平台和国际接轨。

五、海南自贸港的对海南机场意义?

自贸港对全球的人才和产业都具有很强的吸引力。随着人才和产业进入海南,海南的机场会更加忙碌。

六、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如何?

得等最后海南自贸港法出台才知道具体内容

七、浅析海南自贸港的战略意义论文?

一是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根本要求。在我国即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安排,引领我国对外开放向纵深推进,可以为全国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二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要深入推进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加快推动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制度型开放,倒逼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建立现代法治体系,等等。总之,就是要以高水平开放带动深层次改革,从而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三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推动各类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引进国际先进技术、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打造包括资本、知识、技术、管理、人才在内的全球优质生产要素集聚区,形成具有海南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为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典型示范。

四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际行动。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就是用实际行动向世界表明,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中国将一以贯之地扎实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打造全球开放合作的典范,引领经济全球化进程,为我国深度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提供重要平台,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八、海南自贸港发展?

今年4月,海南自贸港9个重点园区开通了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接入通道。6月,海南-香港国际海缆全线贯通,实现了海南、香港、珠海三地互联互通。前三季度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同比增长约为30%,成为自贸港产业发展的突出亮点。

下一步,海南将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岛5G场景全覆盖,适度超前布局工业互联网等新兴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海南国际海底光缆、国际数据中心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同时,持续努力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积极推进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力争到2023年底,围绕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布局,建立健全全省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创新体系。

九、海南自贸港的提出?

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出了三个重要时间点:2025年,2035年,本世纪中叶。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市场主体大幅增长,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风险防控有力有效,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改善。

十、海南自贸港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于6月10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共八章57条,涵盖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财政税收制度、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综合措施等方面,核心要点及全文如下:

01

赋予海南更大的改革自主权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需要,及时依法授权或者委托海南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相关管理职权。国家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领导机制,统筹协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国家建立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监管模式。

02

赋予海南一定的立法自主权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基本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宪法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就贸易、投资及相关管理活动制定法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实施

03

突出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

国家建立健全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制度。在依法有效监管基础上,建立自由进出、安全便利的货物贸易管理制度,优化服务贸易管理措施,实现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完善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制度,强化产权保护,保障公平竞争,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

04

明确内地货物进入海南自贸港退税

全岛封关运作时,将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全岛封关运作后,进一步简化税制。货物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

05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健全生态环境评价和监测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实行差别化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建立健全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06

建立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

建立与其他地区的反走私联防联控机制,境外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之间、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之间,人员、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等均需从口岸进出。实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制度,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人员流动风险防控制度,建立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与防控救治机制,保障金融、网络与数据、人员流动和公共卫生等领域的秩序和安全。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海南自由贸易港,推动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在海南岛全岛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应当体现中国特色,借鉴国际经验,围绕海南战略定位,发挥海南优势,推进改革创新,加强风险防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

第四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以各类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和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以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完备的法治体系为保障,持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第五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第六条 国家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领导机制,统筹协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商务、金融管理、海关、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关工作。

国家建立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监管模式。

海南省应当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各项工作。

第七条 国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支持海南省依照中央要求和法律规定行使改革自主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实际需要,及时依法授权或者委托海南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相关管理职权。

第八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治理体系,推动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规范政府服务标准,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国家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行政区划改革创新,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和行政区划结构体系。

第九条 国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主动适应国际经济贸易规则发展和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新趋势,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第十条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宪法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就贸易、投资及相关管理活动制定法规(以下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实施。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应当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对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变通规定的,应当说明变通的情况和理由。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涉及依法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事项的,应当分别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批准后生效。

第二章 贸易自由便利

第十一条 国家建立健全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制度。在依法有效监管基础上,建立自由进出、安全便利的货物贸易管理制度,优化服务贸易管理措施,实现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第十二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应当高标准建设口岸基础设施,加强口岸公共卫生安全、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商品质量安全管控。

第十三条 在境外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之间,货物、物品可以自由进出,海关依法进行监管,列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清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海南省制定。

第十四条 货物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境内其他地区(以下简称内地),原则上按进口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物品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按规定进行监管。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前往内地的运输工具,简化进口管理。

货物、物品以及运输工具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国内流通规定管理。

货物、物品以及运输工具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内地之间进出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海南省制定。

第十五条 各类市场主体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依法自由开展货物贸易以及相关活动,海关实施低干预、高效能的监管。

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要求的前提下,海南自由贸易港对进出口货物不设存储期限,货物存放地点可以自由选择。

第十六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通关便利化政策,简化货物流转流程和手续。除依法需要检验检疫或者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货物外,货物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径予放行,为市场主体提供通关便利服务。

第十七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对跨境服务贸易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实施相配套的资金支付和转移制度。对清单之外的跨境服务贸易,按照内外一致的原则管理。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海南省制定。

第三章 投资自由便利

第十八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完善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制度,强化产权保护,保障公平竞争,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

海南自由贸易港全面放开投资准入,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生态保护红线、重大公共利益等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除外。

第十九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特别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海南省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

第二十条 国家放宽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特别措施)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海南省制定。

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措施,逐步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具体办法由海南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便利、高效、透明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服务,建立市场主体设立便利、经营便利、注销便利等制度,优化破产程序。具体办法由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第二十二条 国家依法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第二十三条 国家依法保护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类监管、失信惩戒等机制,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各类市场主体,在准入许可、经营运营、要素获取、标准制定、优惠政策等方面依法享受平等待遇。具体办法由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第四章 财政税收制度

第二十五条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发建设阶段,中央财政根据实际,结合税制变化情况,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给予适当财政支持。鼓励海南省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项目建设。海南省设立政府引导、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

第二十六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可以根据发展需要,自主减征、免征、缓征除具有生态补偿性质外的政府性基金。

第二十七条 按照税种结构简单科学、税制要素充分优化、税负水平明显降低、收入归属清晰、财政收支基本均衡的原则,结合国家税制改革方向,建立符合需要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税制体系。

全岛封关运作时,将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全岛封关运作后,进一步简化税制。

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海南省及时提出简化税制的具体方案。

第二十八条 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海南自由贸易港对进口征税商品实行目录管理,目录之外的货物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海南省制定。

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对由海南自由贸易港离境的出口应税商品,征收出口关税。

第二十九条 货物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原则上按照进口征税;但是,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达到一定比例的货物,免征关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海南省制定。

货物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

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前,对离岛旅客购买免税物品并提货离岛的,按照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物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内地之间进出的税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海南省制定。

第三十条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

第三十一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服务体系,提高税收征管服务科学化、信息化、国际化、便民化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征管合作,提高税收征管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生态环境保护

第三十二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健全生态环境评价和监测制度,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防止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第三十三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实行差别化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绿色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

海南自由贸易港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建立健全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

第三十四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严格的进出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制度,加强检验检疫能力建设,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禁止境外固体废物输入;提高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提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能力,加强生态风险防控。

第三十五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推进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鼓励利用市场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十六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实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一票否决制。

环境保护目标未完成的地区,一年内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负有责任的地方人民政府及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主要责任人,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并依法予以处分。

第三十七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严格追究责任。

第六章 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

第三十八条 国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开放型生态型服务型产业体系,积极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重点产业。

第三十九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推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推动旅游与文化体育、健康医疗、养老养生等深度融合,培育旅游新业态新模式。

第四十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化现代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打造国际航运枢纽,推动港口、产业、城市融合发展,完善海洋服务基础设施,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服务体系。

境外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可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理工农医类学校。

第四十一条 国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条件平台,建立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创新管理制度和国际科技合作机制。

第四十二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依法建立安全有序自由便利的数据流动管理制度,依法保护个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有序扩大通信资源和业务开放,扩大数据领域开放,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

国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探索实施区域性国际数据跨境流动制度安排。

第四十三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高度自由便利开放的运输政策,建立更加开放的航运制度和船舶管理制度,建设“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实行特殊的船舶登记制度;放宽空域管制和航路限制,优化航权资源配置,提升运输便利化和服务保障水平。

第四十四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引进、认定、使用和待遇保障机制。

第四十五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高效便利的出境入境管理制度,逐步实施更大范围适用免签入境政策,延长免签停留时间,优化出境入境检查管理,提供出境入境通关便利。

第四十六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实行更加宽松的人员临时出境入境政策、便利的工作签证政策,对外国人工作许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完善居留制度。

第四十七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限制,对符合条件的境外专业资格认定,实行单向认可清单制度。

第七章 综合措施

第四十八条 国务院可以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需要,授权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批由国务院审批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土地征收事项;授权海南省人民政府在不突破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耕地和林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等重要指标并确保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对全省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林地、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进行审批。

海南自由贸易港积极推进城乡及垦区一体化协调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用地新模式,推进农垦土地资产化。

依法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重大项目用海需求。

第四十九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应当切实保护耕地,加强土地管理,建立集约节约用地制度、评价标准以及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处置制度。充分利用闲置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的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一年未竣工的,应当在竣工前每年征收出让土地现值一定比例的土地闲置费。具体办法由海南省制定。

第五十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率先落实金融业开放政策。

第五十一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适应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需要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制度,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逐步推进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推动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

第五十二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经批准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指定账户或者在特定区域经营离岸金融业务。

第五十三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五十四条 国家支持探索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司法体制改革。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机制,支持通过仲裁、调解等多种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第五十五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

海关负责口岸和其他海关监管区的常规监管,依法查缉走私和实施后续监管。海警机构负责查处海上走私违法行为。海南省人民政府负责全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非设关地的管控,建立与其他地区的反走私联防联控机制。境外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之间、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之间,人员、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等均需从口岸进出。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依法实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制度,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人员流动风险防控制度,建立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与防控救治机制,保障金融、网络与数据、人员流动和公共卫生等领域的秩序和安全。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对本法规定的事项,在本法施行后,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前,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海南省可以根据本法规定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过渡性的具体办法,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第五十七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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