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全部财税服务

手机端
增值税票抵税是什么意思? - 淘丁财务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58 手机端

一、增值税票抵税是什么意思?

抵扣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原辅材料、销售产品发生的税额后,在计算应缴税额时,在销项增值税中应减去的进项增值税额,简称进项税。进项税就是购进货物时所发生的税金,可以和销项税抵,如进项税多可做为留抵税,用于以后月份抵,若销项税多则应向税务部门交纳税款。

二、请问普通税票和增值税票有什么区别,什么叫抵税,怎么个抵法?

对于同一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开普通发票计算销项税额是一样的,不同的是:

1、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注明了金额和税额,而普通发票只记载一笔业务的总金额。

2、在财务记账时,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即可确认销售额,而普通发票要经过计算,总金额/(1+适用税率〈17%或13%〉)=销售额。

3、对于受票方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而普通发票就无法抵。

首先说明一下,普通发票也是增值税发票.您的意思应该是问"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区别".对于同一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开普通发票计算销项税额是一样的,不同的是:

1、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注明了金额和税额,而普通发票只记载一笔业务的总金额。

2、在财务记账时,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即可确认销售额,而普通发票要经过计算,总金额/(1+适用税率〈17%或13%〉)=销售额。

3、对于受票方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当然是在允许抵扣的范围内,比如,固定资产就不允许抵扣),而普通发票就无法抵。

然后我们谈谈,什么是进项税额。

(一)进项税的含义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二)进项税的确定

1、准予从销项税中抵扣的进项税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

(3)购进免税农产品进项税的确定与抵扣:02年1月1日,购进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即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一般为13%)

注意:这里面的买价是支付的价款和按规定支付的代收代缴的农业特产税。

(4)购进废旧物资进项税额的确定与抵扣

生产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计算如下:进项税额=收购金额×扣除率(一般为10%)

(5)运输费用进项税额的确定与抵扣

按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从1998年7月1日起按运费金额的7%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固定资产和代垫运费除外)

准予抵扣的运费金额应等于结算凭证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但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其计算如下:

进项税额=运费发票金额(运费+建设基金)×扣除率(一般为7%)

(6)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以凭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中抵扣。

注意,增值税税法对进口环节、混合销售、兼营以及以物易物等进项税额抵扣条件作了特殊的规定。

(7)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商品交易所通过期货交易购进货物,其通过商品交易所转付货款可视同向销货单位支付货款、对其取得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允许抵扣。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

(2)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或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购进固定资产;(在确认规定资产价值时,应以含税销售额确定)

(4)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5)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6)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7)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8)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9)纳税人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或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都不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10)对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纳税人应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对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11)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直接出口的货物中,购买国内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也不得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计入产品成本处理;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能单独核算或为分不清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

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

3、扣减发生期进项税的规定

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总支书暂行条例规定不允许抵扣情况的,应将该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若无法准确确定,按实际成本乘以按征税时该货物或应税劳务适用的税率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

4、进货退出或折让的税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应从发生进货推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中扣减。如不按规定处理属于偷税行为。

三、开红酒增值税票,可以抵扣吗?

购买红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用于生产或销售可以进项抵扣,如果是个人消费或员工福利则不能进项抵扣。

四、医院能开增值税票吗?

可以的.

营改增后,医疗机构提供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如果医院选择适用免税政策,则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放弃免税政策,则可以给接收医疗服务的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八条规定: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本规定所称认证,是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对专用发票所列数据的识别、确认.

五、个人独资公司可以开增值税票吗?

可以开增值税发票。只要你经营的范围是增值税适用范围,就可以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只能进入成本费用核算使用,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六、一般纳税人税票过月可以抵税吗?

1、增值税进项税发票的抵扣是看你认证的时间的,发票只要通过认证的,就可以抵扣。当月进行了认证下个月就可以抵扣。

2、当本月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时,差额为本月实际应该缴纳的税金。如果当本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本月无需缴纳增值税,差额作为留抵税金,下月可以继续抵扣。

3、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4、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原为180日,现已改为360日。

七、预交的增值税税款可以留抵吗?

唠叨财经为您答疑解惑

预缴增值税其实就是先缴纳一部分增值税应纳税额,等纳税申报时可以从总的应纳税额中抵减已经预缴的增值税。所有的预缴增值税都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

比如: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棋继续抵减。

希望以上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八、2021年公司买车可以抵增值税吗?

公司买车可以抵扣,抵扣税额:

1、购买的是新车,需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该发票有抵扣联,价款和税额计算比例为17%

2、购买的是二手车,取得的是二手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该发票没有抵扣联,不能抵扣。

九、销售行业增值税可以加计抵减吗?

不可以。

以下纳税人可以享受加计抵减优惠政策:

1、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享受加计抵减税收优惠政策。

2、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3、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十、购物小票遗失了,可以再去补开增值税票吗?

答:可以开的

2017年07月06日,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就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答问时指出: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

我们关注到,根据负责人的解答,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普通发票,而且可以凭发票和“购物清单”或者“小票”作为税收凭证。毋庸置疑的是,这里说的“购物清单”或者“小票”是属于企业自制的,并非从税控系统里开具的清单。

查阅所有有关发票开具的规定,基本可以确定,要求销货清单必须在税控系统里开具的规定只是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普通发票的开具没有要求。

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注:新规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上述文件,结合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的解答,我们可以确定,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销货清单无须在税控系统里开具。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于西安公司变更的问题,可以浏览 西安公司变更频道

本文地址: https://www.tdcaiwu.com/shuipiao/20231125/20133.html

版权所有:非特殊声明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淘丁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