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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我想注册一个商标,但已经有一个很类似的商标了,还能注册下来吗? - 淘丁财务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52 手机端

一、注册商标,我想注册一个商标,但已经有一个很类似的商标了,还能注册下来吗?

注册商标要提前进行查询,如果很近似的话建议您不要冒险去注册了,再想想其他的名称。商标是在先申请原则,有想好的尽快查询好抓紧时间申请。北京铭天祝你成功!!!

二、近似商标是如何定义的?

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2005年12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共同制定颁布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对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第三部分“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规定:“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对比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近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三、发现近似商标怎么处理

如果是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涉嫌侵权,申请商标诉讼。

四、我的商标被人说是近似商标,近似商标怎么来确定呢?

1.什么是近似商标?

所谓近似商标,是指与注册商标不完全相同,但在形状、读音或者含义等方面与注册商标却相同或者相近,使用在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易使普通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错误认识的商标。

商标的类似是指虽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虽然不完全相同,但是两者在图案、读音、字形某一方面或者两种以上方面足以使具有一般文化水平和辨别能力以及一般的注意程度的消费者发生认识混淆,这样就可以认定为类似商标。 由此可知,认定应当包含两个方面的因素:第一,客观方面两个商标标识相似;第二,主观方面相关消费者在施以一般注意的情况下容易导致混淆。也就是说日常生活中的近似(即单纯的商标标识的近似,并不考虑混淆的可能和法律意义上的商标类似并不相同。

2.商标类似的类型

(一)外观近似

外观上的近似也即两商标给消费者的视觉感受是相近似的。商标是由不同的要素诸如文字、图形、颜色等构成,或者由各要素组合而成,这些不同的要素或者要素的组合首先肯定会给消费者带来视觉上的感受,留下一定的视觉印象。

3.商标外观近似主要有几种情形:

一是商标的整体构图近似。如一图形商标为一间屋顶左方有烟囱的房子,该烟囱并未有烟雾冒出,而另一商标的图形是相同的房子,但烟囱位于屋顶的偏左方向,且有烟雾飘出。在这一商标中,房子由于占有整个图形最大的比例而更容引起消费者的关注,并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视觉印象。相对而言对烟囱和烟雾的印象并不太深刻,如果不特别留意的话,很可能会误认为是同一个商标。

二是色彩或者是排列方式近似。如某商标是由两下一上三个相同的英文字母 Q 组成的三角形图案,且颜色分别为红绿蓝,而另一商标是由两上一下三个相同的英文字母 Q 组成的倒三角图案,颜色相应地分别为橙绿蓝,就可能会因为色彩相似或者排列方式近似而构成商标类似。

三是文字外观近似的商标。如“佘”和“余”,非常相似;还有一些文字,如果单纯用标准楷书或者其他工整的字体书写一般情况下并不会产生混淆,但如果采用草书、行草等字体书写,就很难区分,可能产生混淆,此时若把这样书写的文字作为商标使用,就应构成商标类似。如“演”字的草书字体和“滨”字就非常近似。

四是不同国家的文字,读音或者含义并不相同,但是外形却非常近似,容易产生混淆。如中文和日文中有很多的字意义不同,但是外观却非常相似甚至是完全相同。此外,单纯由汉语拼音构成的商标,其拼写可能与某一个外文单词相同或者相似,如果该外文单词也注册为商标的话,则二者构成外观上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4.商标读音近似

各种形式的商标,无论是文字商标、数字商标、图形商标或者组合商标,公众在看到这些商标时,除了会留下视觉上的印象,还会以一定的称呼或者发音对其进行记忆和描述。如“冰熊”的文字商标和纯粹由冰熊图案构成的纯图形商标,消费者在对两商标进行语言描述的时候称呼往往是一样的,在仅凭发音识别的情况下,很容易混淆,所以应该是近似商标。

5.发音近似的情形主要有:

一是同一种文字之间,外观上可能并不近似,但是发音却近似或者相同,如果通过发音,消费者往往无法加以区分,容易造成混淆。如“皇冠”与“黄冠”,“风发”与“风花”。

二是不同种类的语言文字之间,如中文和英文,文字的外观完全不同,但是读音却相同或者近似,如果这两个文字其中的一个已经注册为商标,那么把另一个作为商标使用就会构成商标类似侵权。如“酷儿”与“COOL”。

6.商标含义近似

一般来说,商标除了能够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视觉感受、留下特定的视觉印象,并且具有一定的发音外,还可能表达一定的含义。商标权人在设计商标时,往往将自己的设计理念,企业文化、美好寓意等所要表达的东西融入其中,希望借助于商标来表达自己所要表现的东西。因此,各种形式的商标,通常都具有某种含义,表达特定的东西。如果两个商标在外观或者读音上并不相同或近似,但是消费者在认知商标的时候却认为它们表达着相同或者近似的含义,理解就可能出现偏差,从而导致不能够对商品或服务加以正确区分,产生混淆,此时两商标构成商标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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