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全部财税服务

手机端

药品注册商标管理规定?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 手机端

一、药品注册商标管理规定?

药品注册商标是为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的正当利益,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商标法》的规定,除中药材、中药饮片外,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注册商标必须在药品包装和标签上注明。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到法律保护。药品商标是药品生产单位对该药品主要事项的技术性、标准性介绍,是宣传合理用药、普及用药知识的重要依据。

二、注册商标logo有什么规定吗?

标准如下: 根据《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填写要求》:

1、商标图样文件格式应为jpg格式,图形应清晰,图样文件大小应小于200KB且图形像素介于“400×400”—“1500×1500”之间。

2、如果通过扫描获得商标图样的,应按24位彩色、RGB格式、300dpi分辨率扫描符合商标法律法规的图形(图形清晰,大于5×5厘米且小于10×10厘米)。

3、申请人(或代理人)应确保扫描后的图形与原图形的色彩深浅(或灰度)一致,否则,可能影响《商标注册证》上图形的清晰度。

4、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并应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5、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分别上传着色图样及黑白稿。不指定颜色的,应上传黑白图样。

6、如果是纸质文件申请,申请图案尺寸,介于5X5厘米至10X10厘米之间。

三、注册商标加“R”,R的颜色有规定吗?

没有规定,®是法定的注册商标的标记。只要在商标上标注®,表明该商标已在商标局核准注册,是一个注册商标。不过R的颜色最好搭配到字体的颜色,这样才能显得协调!效果才好

四、商标法规定个人可以注册商标吗?

1、可以。

2、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身份证明(建议找本地商标代理公司完成)3、简单顺利流程:商标局收到申请后9个月内出初审公告,进入3个月异议期,3个月满无异议就可以发商标注册证了;如果不顺(很多初审就有冲突)就不好说了;ps:5月1日生效新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撤销。上述内容均可在《商标法》找到

五、先注册Logo还是先注册商标?有规定么?

在注册商标时,通常建议先进行商标注册,然后再进行商标logo的设计和注册。这是因为商标注册的过程包括了深入了解商标分类和品牌内涵的步骤,这有助于公司在设计商标时更准确地了解其在市场上的定位,并设计出最佳的品牌标志符。

如果您先设计了LOGO,没有联系“赣协云知识产权顾问”帮您查询近似,会导致商标注册不通过,LOGO就不能使用了。

具体来说,以下是建议的步骤顺序:

1、首先,进行商标注册。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需要对商标进行分类和评估,以确定商标的独特性和保护范围。这有助于确保商标的合法性和独特性,并为后续的商标logo设计提供基础。

2、在商标注册完成后,进行商标logo的设计。在设计商标logo时,需要根据商标注册的结果和品牌定位进行创意和设计。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商标logo的识别度、记忆性、独特性等方面的因素,以确保商标logo能够有效地传达品牌形象和价值。

3、最后,将商标logo进行注册。在商标logo设计完成后,需要将商标logo提交到相关机构进行注册。在注册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商标logo符合合法性和独特性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和商标logo的注册都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并且需要提前规划和准备。在具体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帮助,以确保商标和商标logo的注册符合要求并获得最佳的效果。

六、县级的地名可以注册商标不?是怎么一个规定呢?

1 “江明陶瓷”不可以注册。商标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可以注册,其次“陶瓷”属于材料通用名称,同样不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2 如果江明陶瓷有其独有的特点,可以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对“江明陶瓷”申请证明商标,供当地陶瓷生产者共同使用3 个人可以注册“XX陶瓷”,“XX”必须有可注性,“陶瓷”2字必须放弃专用权,使用时可以加注“江明”2字表明产地,比如“江明XX陶瓷”其中只有“XX”是你的商标

七、请问想以地名注册商标有什么规定,具体怎么注册?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这就使得地名作为商标受到了相当的法律限制。  地名不能作商标是因为生产者常常要在商品上标明商品的产地,当用地名作商标时,往往使人搞不清其为商标还是产地名称,因而不具有显著性。另外,本地企业用外地地名作商标时,还可能使消费者对商品的产地产生误认,给消费者带来较多的不便。因此,虽然《商标法》在修改前未禁止地名作商标,但商标局却早在1983年6月开始就要求不要将地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了,1988年1月30日修改后的《商标法实施细则》更是对此予以明确。所以《商标法》在修改时将地名纳入了商标的禁用范围。

八、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有哪些?

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范围包括:   

1、国家规定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   

2、国家规定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其他商品。商标法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在商标未经核准注册时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九、请问我国2017到2019年有关恶意注册商标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 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五条)。

3、 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后段)。

4、 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二)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前段规定申请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实际上是禁止恶意将他人具有商业价值的商号、外观设计、作品、姓名、肖像等抢注为商标。

(三)以独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抢注行为

此类抢注行为的基本特征在于将本属于公共资源的标记抢注为商标,商标注册后妨碍他人的正当使用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或者使用时容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产地或者特点等发生混淆。例如:

1、 将旅游景区名称申请注册于“旅游服务”项目上。(“天柱山”)

2、 将具有表示商品特点的产地名称申请注册于该商品上。(“日月潭”茶叶、“阿里山”茶叶、“庆岭活鱼”)

3、 将缺乏显著特征的标记申请注册为商标。(“PDA”、“法律人”)

《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注册商标缺乏显著特征的,不予注册;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具有不良影响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恶意抢注商标的判定

我国《商标法》上述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商标评审案件为例,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则可以认定主观构成恶意。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 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 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 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 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恶意抢注商标的处罚是较为严重的,因为触犯的法律规定较多,一旦自己不能合理的解决就会导致问题恶化,所以在商业活动中在商标的保护上较为重视,不仅是因为它是知识产权的凝聚,最为关键的就是商标代表着自己企业以及相关的企业文化。

十、如何理解《商标法》“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需要注意的点有以下几点:

1、须注册后未使用或继续停止使用已满三年。若间断使用而其间隔未满三年者,仍不得撤销。如曾有三年未使用的事实,但在被申请撤销之前,已经恢复使用者,亦不得撤销;

2、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时间计算,应当从申请人“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注册商标申请之日起向前推算;

3、须无正当事由:此处“正当事由”是指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者。如政府进出口政策限制,破产清算或者有地震、火灾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理由不使用或停止使用的,认为有正当事由;

4、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视为使用,如果商标被许可人有使用且能提出使用证明者,则视为有使用,无论商标是否有办理许可登记,不影响使用事实;

5、对商标的使用应该是对注册商标的使用,提供使用的证据应该是和注册商标一致或视觉无差异。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于西安公司变更的问题,可以浏览 西安公司变更频道

本文地址: https://www.tdcaiwu.com/sbzc/16668.html

版权所有:非特殊声明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淘丁企服